最大诫命中的绝望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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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The Hopelessness and Hope of the Greatest Command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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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n Bloom 对于 成圣和生长

翻译: Pi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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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诫命中,没有比主耶稣说的那两个最大的更惊人的了: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22:37-39)

如果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个很好的人,那么这两条诫命打破了这种幻想。

定罪的诫命

我从来没有遵守过这最重要的诫命的第一条:“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即使是在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刻,在我对神有最崇高的敬意和最强烈的献身精神之时,我的心也被内在的自私原罪污染着。而我有这种最崇高的敬意和最强烈的献身精神的时刻又少之又少。

当在”尽心”之后加上“尽”性(使我身心焕发生机的一切)和“尽”意(每一个想法和理智的渴望)时,我又该三倍的被定罪。心、性、意重叠覆盖我的整个自我。我从没有完全的爱过神。

此外,如果一个不可能遵守的诫命还不够,主耶稣在申命记6章5节之外又加上了利未记19章18节的不可能遵守的诫命:“你要爱人如己。”我从来没有一次爱人如己。植根于内心的不可控制的自私,使我对那些即使最爱的人也很难爱人“如己” 。我必须每天悔改认罪,因为我总会以某种方式邪恶的将自己摆在别人的前面。

当面对这些诫命的标准时,我看到了: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罗马书7:22-24)

一个希望,好到几乎难以置信

谁能救我脱离这苦呢?答案好的几乎难以置信: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罗马书7:25)

神亲自拯救了我——还有你——以免我们被他自己所定的两个最大的诫命定罪。因为: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罗马书8:3—4)

主耶稣代表我们尽心、尽性、尽意的爱天父。他也像爱自己一样爱我们(他的邻居)——真的像爱自己一样,甚至在我们还是有罪的敌人的时候。(罗马书5:8)他替我们成为罪,以使我们成为他的义。(哥林多后书5:21)这使得我们不再是他的邻居,而实际上成为他的一部分——他的身体(哥林多前书12:27)。

在基督之外,我们只是痛苦可怜的。两个最大的诫命恰好揭露了我们多么苦。但是在基督里,我们在遵守诫命上的不断失败得到完全的原谅,主耶稣对诫命的持续而完美的遵守归给了我们。

有一天,“当从罪中解放出来”,我们也将会像基督那样,享受到持续而完美的遵守诫命的愉悦。有一天,我们也会体验到全身心爱主所带来的那种兴奋,拥有爱人如己的那种愉快而纯粹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