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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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ry Bridges 对于 创造
部分 Tabletalk 系列

翻译: Yuan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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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美国家庭里,感恩节及圣诞节的传统美食是熏火腿或火鸡。也有许多人喜欢享用特制牛排或是星期天炖肉。几千年以来,人类都把鱼类、禽类或各种动物作为美食。在近年来动物权利运动兴起之前,不曾有人质疑过杀掉这些生物作为食物的合法性。

但在大多数文化中,有史以来,杀掉另一个人一直都是需要严惩的犯罪行为。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我们会将杀掉一只鸟或是一只动物与故意杀害一个人视作完全不同的行为?答案可以在创世纪9:1-6找到。在这一段里, 神将动物、鸟类、鱼类与人类严格区分开来。这些生物是 神给人类做为食物的。就是因为这个,我们杀害动物时是没有罪恶感的。这是 神给我们的供应之一。

但人类就是另外的情况了。在创世纪9:6中, 神清楚地说明:“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杀掉动物作为食物是可以的,但杀害另外的人类是不可以的。为什么呢?因为是 神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创世纪9:6及1:27)

上面所说的这些对于《席间漫谈》的读者来说并不陌生。但我们经常会忽视另外一段重要的经文——我们如何对待其他人是建立在我们是照 神的形象被造的基础之上的。雅各书3:9中说到:“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 神形象被造的人。”和其他所有的生物都不同,人类和 神有着特殊的关系。尽管由于亚当的原罪, 神的形象已经被严重地污损,但这种特殊的关系仍然存在,创世纪9:6和雅各书3:9所指的即为堕落之后的人类,这一点就可以证明。

所以,鉴于我们是照着 神的形象所造的,有两种对待他人的伤害性行为是被禁止的。根据经文的上下文,可以很容易地得出结论,雅各所指的不仅是咒诅和谴责,也包括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是以故意伤害或羞辱他人为目的的不善言词。

这真是振聋发聩。我不仅不应该杀害其他人,因为他是照着 神的形象所造的,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也不能去咒诅或羞辱他。我们中有些人绝无杀人之意,但却会不假思索就说出伤人的话。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犯了罪,因为我们伤害了其他人身上的 神的形象。

从不可杀人以及不可对人恶语相向这两点,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广泛的准则,适用于所有的人际关系之中。我们要带着尊敬来对待他人,因为他们是按照 神的形象所造的。事实上,经文告诉我们, 神认为我们对待他人的态度,就是对待 神的态度。比如,箴言19:17中说到:“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耶稣也说过,最终,我们的所作所为将会根据这个原则而被评判,“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最小的一个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通常我们会把正直这个词和其他描写品质的词,比如诚实及道德上的正义联系起来。但正直也包括我们如何看待和对待其他人。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有些人在道德行为上诚实正派,但却在对待其他人的态度上傲慢苛刻。而每个人,无论性别、种族、经济状况或是社会地位,都应该被尊敬以待,因为他或她是照着 神的形象所造的。在这一点上没有做好的人不能被称为是正直的。

这里面有很多含义。我之前讲过,我们对别人说的话或是所说的关于别人的话都应该遵循这个准则,要带着尊敬对待他人。保罗写到:“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以弗所书4:29)污秽的言语就是有可能绊倒他人的话——包括对人说的话,也包括关于其他人的话。即使我们在其他方面非常慎重,也会在人际关系的这一点上做得不好。我们很容易不假思索就说出一些贬低他人的话,也没有任何负罪感,但那些人都是照着 神的形象所被造的。

或者想想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冬天的夜晚,在我所居住的城市里,走进市中心的图书馆里就会看到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待在那里躲避外面的寒冷。他们的存在很容易让我们感到厌烦。他们都蓬头垢面,衣服也脏污破损,似乎破坏了图书馆里通常会有的那种中产阶级的氛围。但所有这些人都是照着 神的形象所被造的,应该被尊敬以待,就像对待和我们类似的人一样。

不过,我们要做的不仅是表现出尊敬。在以赛亚的时代, 神严厉斥责他们对待有需求的人所处的困境表现出来的冷漠。 神的话语是这样说的:“我所拣选的禁食……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将漂流的穷人,接到你家中;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以赛亚书58:6-7)这篇短文无法详细讲述我们现在该如何对待其他人。简单来说就是每位信靠者都应该参与某些工作,来帮助有需要的人,不管是直接亲手参与帮助行动,还是为进行这种帮助工作的组织提供慷慨的捐助都可以。同时,在我们为非洲的艾滋病孤儿提供慷慨的帮助之时,也不要忘记在我们家乡的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保护生命也是每个人都是照着 神的形象所造的这个事实的又一个体现。在这一点上我们会自然地想到保护那些未出生的生命。尽管我们的法律体系成为我们保护他们的阻碍,我们还是可以采取一些积极的行动。其中之一就是为那些给意外怀孕的妇女提供帮助的孕妇中心提供人手和经济援助。还有就是支持那些通过法律手段以及法庭判决为改变法律环境而努力的人。

自从30多年前那次令人悲伤的罗伊诉韦德案后,在我们国内,对未出生婴儿的保护问题就成为了不断增长的政治及文化分歧的重要部分。在针对这件事的各种热议中,人们很容易忽视我们反堕胎观念的基础所在——就是说,每个未出生的胎儿都带有 神的形象。因此,对未出生胎儿的保护就不仅仅是在选举时或是在法庭上产生争论的一个政治话题而已。它是一场战争,需要在施恩的宝座前以祷告的力量来打这场仗。

在生命链条的另外一端,对老人及严重无法自理人士进行安乐死及协助自杀的现象也带来了不断增长的威胁。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众多的老人在养老院里憔悴度日,他们从家人那里得到的关心非常少,甚至根本没有。他们中很多人有精神损伤,这就导致与他们沟通更为困难。但所有这些人都应该被尊敬以待,不管要做到这样会有多困难。

现在我们世界上有超过60亿的人口。凭借我们的通讯技术,大多数人已经实现了“天涯若比邻”。那么,当我们在报纸上读到或是在电视上看到地震或台风灾害令成百上千的人丧生或流离失所时,我们该如何回应呢?这只是我们这个饱经灾难的星球上又一条新闻而已吗?还是说我们应该将那些人视为照着 神的形象所创造的人,因此,他们值得我们尊敬以待,值得得到我们的关爱和帮助呢?

我们中没有人住在孤岛之上。每天我们都与人们发生着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不管这种联系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我们都要对别人尊敬以待,要意识到每个人都是照着 神的形象所造的。就像保罗在加拉太书6:10中所写的:“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