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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The Traditions of 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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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ry Bridges 对于 成圣和生长
部分 Tabletalk 系列

翻译: Chao-Wen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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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社会结构都有规则,用来对其中的成员定义出什么是可以接受或是不可以接受的行为。一个企业或是学校也许会有穿着的规范,体育竞赛是受到规则的管辖,所有的政府机构都有法规,经营良好的家庭会有从父母口传给儿女的家规,最重要的是,神对于祂的子民也有规则,这都在圣经中交给了我们。在诗篇119篇中,这些规则被赋予了不同的名字,譬如:「律法」、「律例」、「训词」与「诫命」。

如果这些规则是如此的普遍,又包含了所有的社会结构,那么为什么律法的问题会如此经常地在基督徒当中产生情感上的指控或是分裂?为什么我们会对神家庭中的家规那么地紧张不安?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我们在神的规则之上又加入了我们的规则,就像在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我们试着在神的诫命中加入人为的「行为准则(该与不该做的事)」来帮助神。

然而,耶稣严厉地斥责法利赛人把人的规则当作道理(也就是当成神的法律权威)去教导人(马可福音7:5-8),他的责备仍然对我们有效,因为我们也经常想要把我们人为的规则提升到圣经的层次。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有罪于在神没有说的事情上捆绑良心,我们称此为实际的律法主义。

这些人为的规则又是从何而来呢?许多是起始于人称的「围栏」,围栏是个善意的限制,用来帮助我们避免真实的罪。有一天晚上,一个人在旅馆房间里,我浏览每一个电视频道以寻找一些无伤大雅的娱乐节目,这显然不是罪,但是,我在一个看起来有性刺激的电影前停住了,这个节目激发了我罪的天性,经过了这个事件之后,我筑起了一片个人的「围栏」,我对自己做了一个承诺,当我在独处的时候,绝对不开电视,除非是我要看某一个特定的节目。

我猜想大多数的基督徒在不同的生活层面中都筑有他们自己的许多围栏,个人的围栏在自己本身并不是坏事,它们可以帮助我们避免真实的罪,但是,当我们将之提升到神的律法层次时,这就会把我们带往律法主义-换句话说,就是当我们试着要把我们自己个人的限制应用在其他每一个人身上时。

举例来说,我相信圣经在有关于酒精饮料的教导是要节制,而不是要禁止。但是,因为酒在我们社会中被广泛地滥用,我们许多人就决定要施行禁戒,这是我们所建造的一个围栏,只要我们仅将这个围栏应用在自己身上,这是一个完全正当的围栏。但是,当我们用此来论断其他施行节制却没有禁戒的基督徒时,我们就把个人的信念提升到神的律法层面,我们就是在施行律法主义。

使徒保罗在他的时代也面临到另外一个实际律法主义的问题,他称之为「论断引起争论的事」(罗马书14:1),显然有两个问题-吃肉与守特定的日子(罗马书14:2、5),保罗的回应有两方面。第一,我们要了解,神给了我们自由,让我们在圣经没有提及的议题上持有不同的意见。第二,我们不应该论断或轻看那些持不同看法的人。

要抑制住不论断其他做的跟我们不一样的人,这是我们所要做的一件很困难的事。我们会发现很难相信一件我们认为对我们是罪的做法,对其他人而言却不是罪。然而保罗写道:「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罗马书14:5)

人们穿着休闲服装去教会在今天是很平常的事,但是我所成长的时代是人们穿着他们的「礼拜天最好的衣服」来敬拜。这个结果是,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对于那些穿着休闲服来到教会的人抱持著论断的态度,我认为这是对神缺乏崇敬。不过,最后我不得不下结论,这个问题并没有在圣经中被提及,我必需允许其他人神所许可他们有的自由,不然,我就陷入律法主义了。

有些不同的意见,就像是有关于衣着方面,往往是世代性的。有些则是地域性的,我所生长的教会,在那里男孩与女孩是不准在一起游泳的,但是,妇女化妆则是完全许可的行为。之后,当我是个青年人时,我参加了一个位于西岸的教会,这个教会与我从小生长的教会是一样地保守,在这里青年人固定地一同前往海滩,这是他们青年活动的一部分,但是妇女穿戴化妆品却被认为是「世俗化」。我相信,在过去某个时候,当这两个教会的领导者施加这些限制时,他们感觉他们有很好的理由如此行,但是,实际上,他们将他们的规则订的等同于神的诫命。

我想,这些决定青少年男女在一起游泳是罪的教会领导者,他们关心的是淫荡外观所带来的危险,这事实上正是耶稣在马太福音5:27-28中特别警告的罪,不过,这个一起游泳的规则并没有触及到许多更危险的行为,像是青少年男女独自坐在停放的车中、亲吻与互相爱抚。

这就点出了另一个人为规则的问题。除了这会在神没有说话的地方捆绑住我们的良心之外,这往往也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规则根本就无法涵盖所有的情况,就算不提在停放中的车子问题,青年人可以在游泳池以外找到一打以上的其他地方来纵容他们淫荡的外观,所以,与其设立与异性游泳的规则,我们必需帮助青年人从圣经中发展出一个性纯洁的信念,我们可以向他们指出圣经的经节,如提摩太后书2:22-「逃避年轻人的私欲」-并且帮助他们辨识需要逃避的情况,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就是在帮助他们,使他们在性欲望受到刺激的任何情况中都能辨识与抑制。

要解决所有人为规则的实际律法主义,就是要发展并教导以圣经为根本的信念,如果圣经没有禁止某一个行为,我们也不应该禁止。同时,我们应该将焦点放在圣经有教导的地方。譬如,圣经强调自我节制的重要性,它教导我们或吃喝,或作甚么,一切都要为神的荣耀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一位喝自己杯中之酒的人应该要为神的荣耀如此行,一位在吃牛排的人也应该要为神的荣耀如此行。

所以无论是在观看电视节目,与异性一同游泳,或是穿戴化妆品,我们总是要应用圣经的规则:我能够为了神的荣耀如此行吗?然后我们必需接受一个事实,根据保罗在罗马书14章所言,问题的答案可能因人而异,这就是我们避免人为规则所造成实际律法主义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