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带领教会走向有意义的成员制?
出自圣ç»�的书和布é�“
- 传讲福音。宣讲上帝的圣洁、人的罪、基督的代赎和复活、以及我们需要悔改认罪并相信他。同时,明白地指出那些还没有委身彼此相爱的人,没有理由认为自己已经委身爱上帝了。(约壹4:20-21)。
- 使用信仰告白和教会盟约。要求成员确认信仰告白(教会所相信的内容)和教会盟约(教会成员要如何在一起生活)。
- 要求参加成员课程班。帮助拟加入成员了解教会对他们会有哪些期待,以及他们可以期待教会做些什么。利用这个机会完整地教导信仰告白和教会盟约、成员制的重要性、以及本教会在治理中的一些基本做法。
- 要求由长老或牧师进行面谈。在面谈过程中,请他说明福音是什么,并描述自己信主和此后跟随基督的经历。
- 停止为儿童施洗。孩童当然可以成为基督徒。但教会无法确实地分辨一名儿童是否已经成为基督徒。应当让儿童长大成熟,并且经受住这世界对人心的争夺。所以,不要为那些教会不能作可靠评估的宣信者施洗,这样做会引起混乱。
- 要求由会众批准新成员加入。接纳人成为教会成员和将人驱逐出教会是会众的工作(林后2:6暗示了这一点)。所以,带领你的教会明确地确认所接纳和驱逐的每一位成员。
- 定期公布准确的成员名册。鼓励教会成员将名册用作祷告名单。
- 给予成员教牧监督。尝试确保每一位成员与长老或会众中的成熟信徒有定期谈话。了解成员们的生命中都在发生什么情况。
- 培养门徒训练的文化。鼓励年轻基督徒做年长、成熟信徒的门徒。鼓励更多成熟的基督徒将不太成熟的信徒收拢在自己翅膀的荫下。鼓励教会的每一名成员建立各种在属灵上有益的关系。
- 在某些活动和服事领域限成员参加。教会应当考虑将其事务会议、公共崇拜和小组(传福音小组除外)限定只能由成员参加。
- 严肃执行矫正性的惩戒。如果你已经建立起有意义的成员制文化,就开始带领你的会众驱逐那些有严重犯罪且坚持不肯悔改的人。
(以上内容摘自《在浸信会重建纯正》(Restoring Integrity in Baptist Churches)一书中狄马可撰写的章节“重建有意义的教会成员制”(Regaining Meaningful Church Membe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