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大的背叛(2008年5月)

出自圣ç»�的书和布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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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Cosmic Treason (Ma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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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C. Sproul 对于 性质罪
部分 Right Now Counts Forever 系列

翻译: Yuan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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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罪恶之处”听上去像是一个无意义重复的词语,对要讨论的问题没有提供任何额外的信息。但是,如果一个文化,甚至一个教会如果忽视罪本身的性质,都让我们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关于罪的罪恶之处。罪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就是犯一些错误或是做出不好的选择。当我参加考试或是拼写测验时,如果我写错了,我就会拼错一个单词,这是一种错误。另一种错误是为了取得好成绩,偷看邻座的试卷,照抄他的答案。在这种情况下,我的错误就上升了一个层次,成了违反道德的行为。尽管因为在准备考试过程中惫懒从而导致在答题中出现错误也算是罪,但作弊的行为要比这更严重。认为罪就是“作出错误的选择”是正确的,但这种委婉的说法会让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大打折扣。导致犯罪的决定的确是错误的决定,但再次重申,它不仅仅是一个错误,而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

在我《十字架的真相》一书中,用了整整一个章节来讨论“罪的罪恶”这个概念。章节一开始,我讲述了一件趣事,我收到了一本最新版的《巴特利特引语词典》,但我很疑惑。尽管我很开心得到一本免费词典,但我不明白为何有人要把它寄给我。我翻阅这本词典,里面有伊曼努尔康德、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以及其他人的引语,突然我非常惊讶地发现了一条出自我自己的引语。如此博学的著作中会收录我的引语真的让我吃惊。我很奇怪我说过什么话会被收录进这样高深的选集中,然后我发现那是我写过的一个非常简单的句子:“罪是极大的背叛。”我这个句子的意思是说,被造物犯下的哪怕是最轻微的罪恶,也是对造物主的神圣、荣耀以及正义的侵犯。每个罪恶,不管看上去是否严重,都是对统治管理我们的至高上帝的不服从,是对至高王的背叛。

极大的背叛是用来给罪这个概念定性的方式之一,但如果我们从经文对罪的描述来看,可以发现有三个重要的点。第一,罪是一种债;第二,它是一种厌恨的表示;第三,它被认为是一种罪行。在第一点中,经文中把我们这些罪人描述成负债人,无法偿还自己的欠债。这里我们说的不是经济上的债务,而是道德上的债务。 神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来为他的被造物制定规则。当我们没有遵守这些规则时,我们就成了 神的债务人。这种债务代表着没有能够遵守道德的规则。

在第二点里,《圣经》中把罪描述成一种厌恨的表示。在这一方面,罪不仅仅限于违背神法的某个外在行为。它更代表着一种内心的动机,这种动机的驱动力来自于对宇宙之 神的一种与生俱来的敌意。在教会里或是在世间,我们很少讨论一个话题,即《圣经》对于人类沉沦的描述包括一种控诉,指出我们天生是与 神为敌的。在我们对 神的厌恨中,我们的敌意主要指向一个事实,即 神命令我们要遵从他的意愿。正是因为这种敌意,《新约》中才会经常阐述我们的救赎要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达成。和解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双方之前必须要有厌恨存在。这种厌恨是一个先决条件,有了这个条件,我们的调停者耶稣基督才可以做挽回的工作,战胜这种厌恨。

《圣经》里提到罪的第三点是对律法的违背。《西敏小要理问答》中的第14个问题:“罪是什么?”的答案是:“罪是对 神的律法没有保持一致性或违背。”我们可以看到,在这里罪被描述为被动和主动不遵守的两种形式。我们说的是主动犯下的罪以及因疏忽导致的罪。当我们没有做到 神要求的事时,我们看到没有与 神的意愿达成一致。但不仅我们没有做到 神要求的事算是犯罪,我们主动去做那些 神所禁止的事也是犯罪。因此,罪就是违背 神的律法。

当有人严重触犯人的律法时,我们说他们的行为不仅是错误的行为,而是经过最后的分析,被认为是犯罪。同样,我们对 神的律法不服从及背叛的行为也不会被 神视为是简单的错误行为,而是重罪。从所造成影响的角度来看,它们就是犯罪行为。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认真考虑罪的真实状况,就可以看到我们对神圣的上帝以及他的国犯下了罪行。我们的罪行不是美德,而是罪恶,并且任何对于神圣上帝的违背在概念上都是邪恶的。我们必须要认识到 神到底是什么,然后才可以真正理解我们罪的严重性。因为我们生活在罪恶的人群之中,在这里,人类行为的标准是根据我们身边的文化模式制定的,我们没有被自己这种违背行为的严重性所触动,认为自己在锡安城里逍遥自在。但当我们清楚认识到 神的本质,就可以在评价我们的行为时,不仅仅是带着对其他人的尊敬,也带着对 神及其本质与律法的尊敬,然后我们就会觉醒,意识到我们这种不服从是多么恶劣的行为。

我们只有先对 神重视起来,才能对我们的罪重视起来。但如果我们了解了 神公义的本质,那我们就会像古时的圣人一样,在 神面前以手掩口,在灰尘与灰烬之中悔改。